2018年度温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县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能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10、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11、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2、依照有关规定,协同县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提请温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建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本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组织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人民检察院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驻所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温泉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监察室、案件管理室、法警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温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温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温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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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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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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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7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89万元,增长11.4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年有2人退休,收入增加了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和相应的收入减少了2人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度增加了湖北援疆建设资金的收入90万元;支出74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4.1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年有2人退休,增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和湖北援疆建设资金的支出;结余4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8万元,增长98.7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因购入的一批设备未验收,所以检察装备经费结余和湖北援疆建设资金未使用完。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11万元,占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59万元,占19%。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766.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9.68%,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人员工资是按照上年度12月份的人员工资计算的,所以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湖北援疆建设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98万元,占76%;项目支出180.04万元,占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742.0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67%,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支出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湖北援疆建设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4万元,降低2.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2人退休,相应的收入减少了2人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当年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万元,降低3.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2人退休,相应的支出减少了2人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当年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57万元,项目支出127.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6万元,降低61.4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案区升级改造及设备购置资金尾款未付,所以上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比较大,上述资金在本年度内支付,因此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620.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42%,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收入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专项资金、2017年绩效奖励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635.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22%,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支出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专项资金、2017年绩效奖励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4万元,降低2.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2人退休,相应的收入减少了2人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当年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6万元、其他支出资金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万元,降低3.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2人退休,相应的支出减少了2人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资金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上年度办案区升级改造及设备购置资金尾款的结余结转资金在本年度内支出。其中: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3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2万元,资本性支出74.63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620.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42%,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收入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专项资金、2017年绩效奖励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2.47万元,决算数635.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22%,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支出未安排当年内人员的增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专项资金、2017年绩效奖励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科目。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此项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此项科目。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8万元,增加98.7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6万元,降低61.4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6.23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降低1.4%,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无此项支出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41万元,占67.94%,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单位继续保持严格管理车辆,需必要办理案件需要去调查取证时才派出使用,所以与上年相比几乎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万元,占32.06%,比上年减少0.65万元,降低4.23%,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运行使用的加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2018年,温泉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14.8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2万元,主要是单位办案加班、开会时支出的就餐费、接待费等。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461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7万元,决算数46.2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67%,差异主要原因: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2万元,决算数31.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8%,差异主要原因:单位继续保持严格管理车辆,需必要办理案件需要去调查取证时才派出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万元,决算数14.8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1%,差异主要原因: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温泉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3万元,比上年减少6.74万元,降低12.3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管理和控制日常经费支出,降低了纸张、打印耗材的支出,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和接待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价值148.2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监督主业,全力开创温泉检察新局面。
1、坚定不移落实好反恐“组合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7件2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件24人,因证据不足和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捕2件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2件10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3件88人,办结首例组织领导传销大案,涉案资金达4000余万元。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不起诉决定7件9人。
2、强化法律监督主业,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准确有力惩治犯罪,防止冤错案的发生,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积极落实检察长带头出庭制度,出庭支持公诉案件11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65件危险驾驶案均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件,2件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正在审查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案件9件,均提出了引导侦查建议;受理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服申请监督案件9件,经审查,1件虚假诉讼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牢牢把握公益诉讼工作“核心”,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金融、扶贫等领域问题线索摸底排查,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全州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对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进行听证,发出检察建议1份,监督行政机关对被破坏的近1000亩草场进行恢复治理;深入学校开展“去极端化”讲座3次,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为未检工作筑牢基础; 召开联系会议3次,进行安全大检查24次,法制教育22次。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检查56人(次),办结羁押必要性案件1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核查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共150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坚持和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建立远程接访数字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22件31人,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全部办结,并对来访人进行了答复。2018年,我院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验收。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组织全院集中学习40次,座谈讨论4次。2018年,实施检察官岗位素能培训,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培训260余人次。组织干警开展观摩庭3次,并在观摩庭结束后及时召开评议会,同干警讨论疑难案例,学习先进,改进不足。一名检察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建立检察官员额增补、入额、退额动态管理机制,10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5个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稳步有序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4、服务民生,做好“访惠聚”、“双覆盖”、“结亲周”工作
在我院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为村队投入20余万元,用于村级阵地设备购置、环境建设,慰问四老人员、贫困户等。争取12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队部分围墙、阵地进行改造,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群众文化、娱乐场所。联合博州残联理事会,开展爱心捐赠助残活动,为5名残障人士捐赠轮椅、拐杖、助听器等。帮助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咨询50余人次。
5、强化管理,建立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内部机制。年初,我院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责任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性教育。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办案风险评估、廉政风险评估、涉案财务处置等制度,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及时回访,严防有案不查、徇私枉法现象,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8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8期。
2018年我院顺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情况完成较好,保证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特点需要所支出的经费,更好的完成了检察业务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细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项目1、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一是:完成审查逮捕案件结案15件24人和审查起诉案件结案73件88人;二是:完成民事案件办理7件;三是:完成控告检举案件办理22件31人;四是:组织普法宣传52场次;五是:制作宣传品宣传面板12副,横幅35条,印刷品98本。办案(业务)经费的实施,提高了我院的经费保障水平,促进了我院检务工作的协调发展,更好的完成检察业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程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项目经费预算中,尚不能很好的预估到本年的实际支出金额,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编制项目预算与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参照上年执行情况,切实可行的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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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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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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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检察系统中央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县财政拨检察办案(业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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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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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74 |
执行数: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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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2 |
其中:财政拨款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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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2 |
其他资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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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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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等荣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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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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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 |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受理17件26人和审查起诉案件受理73件88人 |
审查逮捕案件结案15件24人和审查起诉案件结案73件8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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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
民事案件共受理7件 |
民事案件共办理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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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检举案件 |
控件检察案件共受理22件31人 |
控件检察案件共办理22件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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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宣传 |
50场次 |
52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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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品数量 |
购买横幅30条,宣传面板11副;印刷品92本 |
购买横幅35条,宣传面板12副;印刷品98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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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严格执法 |
无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或改变起诉认定事实的案件 |
无一判法院无罪案件或改变起诉认定事实的案件,案件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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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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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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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办案业务能力提升 |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刑检部门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和对法院审判监督职能。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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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向法院发检查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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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提升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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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共受理检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
受理检查公益诉讼案件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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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满意度。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9%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8% |
项目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76.67%。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购置办公设备9.59万元;二是:购置专用设备20.3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的实施,用于保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特点需要所需设备技术保障的经费,更好的完成检察业务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购置的装备留有质保金和我院办理采购手续不及时,造成业务装备经费年底留有结余结转资金。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年初预算采购计划,按年初采购计划实施,合理安排支出,及时有效的开展自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相关制度要求下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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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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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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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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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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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9 |
执行数: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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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9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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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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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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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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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完成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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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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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办公设备 |
检察院办案业务工作需要的设备技术保障设备 |
购置办公设备9.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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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专用设备 |
检察院办案业务工作需要的设备技术保障设备 |
购置专用设备20.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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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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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提升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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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满意度。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9%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8% |
项目3、2018年村队(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村队(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村队环境整治村队巷道1500米;拆除危旧房屋80余户。通过环境整治和危旧拆除房屋工作,改善了村民们居住的生活环境状况和安全性,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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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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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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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村队(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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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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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 |
执行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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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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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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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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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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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村队(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统筹基层各方力量服务总目标,有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惠民政策、推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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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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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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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村队环境整治和废旧房屋拆除劳务费 |
可以改善了村民们居住的生活环境状况和安全性 |
村队环境整治和废旧房屋拆除工作,改善了村民们居住的生活环境状况,巷道干净了,居住安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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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慰问 |
节日气氛更加浓烈,和村民们更亲近了 |
节日气氛更加浓烈,和村民们更亲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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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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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生活居住环境 |
村队环境整治和废旧房屋拆除工作,改善了村民们居住的生活环境状况,巷道干净了,居住安全了 |
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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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慰问 |
节日气氛更加浓烈,和村民们更亲近了 |
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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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村容村貌 |
村队环境整治和废旧房屋拆除 |
改善了村民们居住的生活环境,使巷道变得更加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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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满意度。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9%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8% |
项目4、湖北援建单位的湖北援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湖北援建单位的湖北援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结案15件24人和审查起诉案件结案73件88人;二是:办理民事案件共办理7件;三是:办理控告检举案件共办理22件31人;四是:组织变法宣传52场次;五是:购买横幅35条,宣传面板12副;印刷品98本。湖北援建经费弥补了我院业务经费不足的问题,湖北援建经费的实施,提高了我院的经费保障水平,促进了我院检务工作的协调发展,更好的完成检察业务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久,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编制项目预算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将尽可能配备好相关的人员,完善制度建设,做好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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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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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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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援建单位的湖北援建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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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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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0 |
执行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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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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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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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90 |
其他资金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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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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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等荣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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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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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 |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受理17件26人和审查起诉案件受理73件88人 |
审查逮捕案件结案15件24人和审查起诉案件结案73件8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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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
民事案件共受理7件 |
民事案件共办理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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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检举案件 |
控件检察案件共受理22件31人 |
控件检察案件共办理22件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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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宣传 |
50场次 |
52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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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品数量 |
购买横幅30条,宣传面板11副;印刷品92本 |
购买横幅35条,宣传面板12副;印刷品98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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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严格执法 |
无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或改变起诉认定事实的案件 |
无一判法院无罪案件或改变起诉认定事实的案件,案件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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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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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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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办案业务能力提升 |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刑检部门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和对法院审判监督职能。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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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向法院发检查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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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提升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 |
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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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共受理检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
受理检查公益诉讼案件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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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满意度。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9% |
根据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和较满意度占总问卷的98%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4(类)04(款)99(项)其他检察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